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7日(7个工作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1、《关于屠宰生猪 16.2 万头及肉制品深加工建设项目报告书的批复》 黑环审﹝2024﹞3号文件,发文时间2024年2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附件:《屠宰生猪 16.2 万头及肉制品深加工建设项目报告书的批复》 黑环审﹝2024﹞3号文件,发文时间2024年2月18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xaPb1MsYDwbe0cdpC7tVw?pwd=x1c9 提取码: x1c9
联系电话:0416-5561007 0416-5555030(审批股)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
2023年2月18日